
我商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李寶民參加全聯主管單位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評審會
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司法局調解工作處組織召開全國工商聯業務主管單位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評審會。參加此次評審會的主要領導有: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北京人民調解協會會長馬燕,北京市司法局調解工作處處長張才斐,全國工商聯法律部勞動關系處處長李強,北京市司法局調解工作處副處長任彥超等。
參加此次評審會的兩個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分別是:全聯汽摩配用品業商會和全聯新能源商會。
我商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李寶民參加了此次會議并就我商會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情況做了重要詳解。
李寶民介紹說:汽摩配商會自成立以來一直重視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工作,本著為會員服務的原則,貫徹落實全國工商聯、司法部《關于推進商會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和全國工商聯《關于加強工商聯法律服務工作的意見》,全力做好新常態下非公有制經濟領域法律服務工作,通過成立全聯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商會法律服務中心,與專業律師團開展合作,為會員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積極幫助會員企業開展法律維權,發出行業自律書,引導行業建立規范、有序、守法、誠信的良好環境,維護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針對汽配行業兩大突出矛盾:勞動關系矛盾、經濟糾紛矛盾,近三年來,我們大力推進商會人民調解工作,建立健全商會人民調解組織,發展商會人民調解員隊伍,形成了具有商會特色的人民調解工作機制,使人民調解成為化解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途徑。
目前,按照司法部相關規定、全聯法律部要求和商會實際情況,我商會成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商會領導、專委會主任、專業律師和行業專家、企業家組成,李寶民任調解委員會主任。
未來將從組織建設、工作制度等方面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全國性商會的優勢,在各省副會長處建立“全國工商聯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分站)”,做好專業和區域性組織建設工作,解決地方案件無法到北京進行調解的困境;把調解優先原則落實到法律維權工作中,實行“先預防、重調解、后仲裁”的工作模式,建立主任負責,副主任和委員參與,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業經驗等手段,把教育、協商、疏導等方法結合起來,化解矛盾。
下一步,我們將在全國工商聯、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的指導下,規范運行、改革創新,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調解公信力,推進商會各項工作健康發展,為商會調解提供實踐探索。
針對我商會和新能源商會的匯報,各位領導給出了指導性、建設性以及可執行性的意見。
李強處長針對兩個商會的行業特點向司法局領導逐一解釋了各自調解工作的重點;任彥超副處長強調商會的調解工作要依法依規,要落實到細節處;張才斐處長則建議夯實我商會在各省地市調解組織的基礎,登記要有、報表要有、培訓要有、人才儲備要有。
此次評審會議上,馬燕副局長強調要充分認識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意義,此項工作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并對我商會的組織籌備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她要求商會所成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一定要工作規范;要做到多元糾紛化解機制不斷完善和豐富;要強調源頭治理,預防減少矛盾糾紛,化解本領域的矛盾糾紛;要服務行業本領域,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最后,她說此次評審會結束后會出具評審報告,我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將正式開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