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刊發|全國工商聯汽摩配用品業商會專業工作委員會(分會)管理辦法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商會
專業工作委員會(分會)
管?理 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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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全國工商聯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商會各分支機構的管理,強化商會主體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把好人、財、物以及印章使用的管理關,充分發揮各專業工作委員會(分會)的作用,根據【社會團體管理登記條例】,以及全國工商聯商會管理辦法和本商會章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國工商聯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商會(以下簡稱商會)的各專業工作委員會(分會)(以下簡稱專委會),是商會的分支機構,是商會根據開展活動的需要,依據自身業務范圍的劃分和會員組成的特點,設立的專門從事商會某方面業務活動的工作機構。
第三條???????????
專委會是商會的分支機構,是商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不得再下設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不得以各類法人組織名稱命名。在商會授權的范圍內開展活動、發展會員。
第四條???????????
專委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工作條例。專委會的工作條例必須符合商會章程規定,不得與之相悖。
第五條???????????
專委會的工作條例經專委會委員會議表決通過,報商會批準后生效。
第二章??????????? 籌備成立
????????第六條?? ?????
????????申請籌備成立專委會,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汽車摩托車配件及用品相關產業政策區域發展規劃以及商會章程規定;
(二)會員數量符合民政部現行【社會團體管理登記條例】相關要求,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總數量不得少于60個。
(三)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性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資金和開展活動的經費來源及專職工作人員。
(四)發起人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第七條???????????
????????申請成立專委會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發起人提出申請,闡明成立專委會的必要性,商會進行調研論證,經商會批準,報全聯會員部備案。籌備組積極開展籌備工作,按規定期限內舉行成立大會。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舉行的,要說明原因,報商會批準方可延期,否則終止籌備工作。
(二)經商會報全國工商聯批準后,召開成立大會;
(三)籌備工作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不能按時完成的,終止籌備。
(四)發起人應當對其提供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對專委會成立前的活動負責。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工作以外的活動。
????????第八條???????????
????????專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的基本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汽車摩托車配件或用品業務領域內社會形象好,代表性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
(三)熱心行業工作,作風民主,辦事公道;
(四)身體健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五)守法、誠信,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九條? ??
????????專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的產生:
由申請成立發起人集體協商、推舉產生。 人選產生后,商會采取征求意見、委托考察、實地考察等方式,重點從思想政治表現、誠信守法狀況、企業經營狀況、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等方面進行考察,經考察后提交商會審核。
?第十條??
?專委會秘書長人選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黨的統一戰線理論、熟悉工商聯的性質和任務,熱愛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行業工作;
(二)了解本專委會業務領域的發展情況,熟悉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團體管理規定;
(三)具有較強的執行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四)謙虛謹慎,以誠待人,廉潔奉公,辦事公道,有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六)身體健康,能專職從事秘書長工作;
(七)未受過刑事處罰;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第十一條? ??
??????專委會秘書長人選產生
專委會秘書長人選由專委會籌備組提名,提交專委會成立大會選舉產生。報商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二條??
???????批準同意成立專委會后,應按時召開會員大會,通過工作條例,選舉理事、副主任、主任。
????????第三章????專委會的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
??????第十三條? ????
??????專委會需設專門的日常辦公機構。
專委會秘書長在商會秘書處指導和專委會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專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
????????專委會秘書處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可參照商會秘書處的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
???????專委會每屆任期五年,專委會主任原則上不得連任,換屆事宜需提前三個月報商會審批。
第十六條秘書處工作人員應在商會秘書處備案。
第四章? 專委會的組織管理、業務要求
????????第十七條?? ??
????????商會對專委會的組織管理重點:
?(一) 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商會章程,執行商會決議;
?(二)維護行業共同利益和商會及其會員的合法權益,按照商會授權、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工作;
?(三)完成商會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參加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協助商會發展會員,收繳會費;
????????第十八條? ?
????????建立健全對專委會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的考評制度,明確考評內容,規范考評程序,確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考評等次,注重考評結果的運用。
????????第十九條? ??
????????對專委會新任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進行任職談話和任職培訓。
第二十條? ??
建立專委會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專委會的重要事項,必須提前向商會請示,經商會批準后方可實施,在事項結束后還應向商會做出書面匯報。
第二十一條?? 專委會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報送商會秘書處。
第二十二條 ????專委會的名稱前應冠以“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商會(或簡稱全國工商聯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商會)”,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完整的名稱。
第二十三條??? ?專委會組織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的業務活動(包括展覽會、交易會、研討會、出國組團等),應提前向商會提出申請,經商會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須報國家主管部門審批的,由商會統一報批。
第二十四條?? ?專委會舉辦的全國性或國際性會議,主辦單位為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汽車摩托車配件用品業商會,承辦單位為該專委會。
第二十五條?? ?專委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會可提出批評,限期整改,改組直至撤銷該專委會:
(一) 對違反【全聯直屬商會管理辦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商會章程及專業委員會(分會)管理辦法】以及【分會工作條例】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且拒不整改的,提請商會會長辦公會通過,予以改組或撤銷。
(二)超出商會授權業務范圍、工作任務,擅自開展活動的;
(三)不執行商會決議,對商會交辦的事項拒不執行的。
????????第二十六條? ??
????????對專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的解聘和罷免,按照章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
????????專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年度考評,按商會章程會長考核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專委會的經費管理
????????第二十八條?? ?
????????專委會的經費來源
(一)專委會組成單位提供的經費支持;
(二)會員會費中劃撥由專委會使用部分;
(三)捐贈、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專委會的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原 則。專委會在商會的統一帳戶下,單獨立項,進行獨立核算;不得私開賬戶,否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專委會收入與商會的分配比例為7:3。專委會費用支出由專委會主任簽字報銷。
第三十條?? ??專委會的經費必須用于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一條?? ?專委會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專委會組織運營和財務接受商會的監督管理和審計。專委會如連續三年虧損,經會長會批準撤銷該專委會。
第六章文書及印章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 ??專委會行文要遵守商會的相關規定,按照商會的規定行文。
第三十三條??? ?專委會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獨立行文,必須抄報商會秘書處。重大事項的行文,必須在發文前報秘書處會簽。
第三十四條??? ?專委會的印章由商會統一刻制和管理,用印必須遵守商會的相關規定,按規定的權限審批并建立用印登記;不得私刻公章,否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的《專業委員會(分會)管理辦法》以及印鑒同時廢止。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